财联社2月15日讯,上交所发布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成立后、上市前,可以申请办理场外份额转托管至场内业务;上市前暂不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内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业务,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后的业务种类保持不变。 以下为上交所公告原文: 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19〕1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和登记结算相关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交所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4〕83号)同时废止。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成立后、上市前,可以申请办理场外份额转托管至场内业务;上市前暂不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内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业务,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后的业务种类保持不变。各基金管理人应当了解并向基金持有人充分提示上述安排,避免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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