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经济观察报记者独家获悉,2月21日,广东银保监局向辖内机构下发持有、承销永续债情况的调研通知。 根据通知,该调研时间期间仅为两天,21日通知下发,22日下午五点前就要上交调研报告。银保监局也表示,因工作需要,现对我局辖内机构持有、承销存量永续债的情况进行快速调研。记者拨打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座机电话求证,截至发稿电话未接通。 根据《通知》,银保监局要求机构详细填写持有的永续债情况,包括永续债简称、发行总额、债券余额、票面利率、年限、清偿顺序、发行人信息、主体评级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填写情况的同时,银保监局还要求机构对永续债的管理机制以及风险管控形成文字报告。 报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本机构投资、承销永续债的管理机制。包括管理组织架构、投前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承销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2.投资永续债的资本占用与风险抵补。以自有资金方式投资与以理财、信托资金方式投资相比,在资本占用、风险抵补等方面有何差异。请结合附表填列的永续债,用数据说明资本占用和风险抵补情况。 3.永续债的会计核算方式。一是永续债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列入不同会计科目。请结合附表填列的永续债,说明发行人将其列入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原因,及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的影响;说明本机构将其认定为发行人的负债工具或权益工具的原因,及对持有人投资方式、资本占用等方面的影响。二是2019年1月28日,财政部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预计发行人是否会对永续债的会计科目进行重分类,对持有人有何影响。 对于永续债的风险管控方面,上述通知要求: 1.本机构投资、承销企业永续债的考量因素。主要面临哪些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哪些风险防控和处置措施。 2.永续债的融资优势和风控要求。与其他债券融资和贷款相比,永续债融资对于发行企业而言,有哪些融资优势;对于持有机构而言,有哪些流动性和期限管理方面的更高要求。 3.永续债的利率跳升条款。利率跳升或票息递增条款对持有人、发行人分别有哪些影响,对保障双方权益的效果如何。 4.永续债的延期风险。本机构投资或承销的永续债是否出现延期。如有,请逐笔分析延期原因,及风险处置预案或手段。 5.资管新规的影响。资管新规出台后,对以理财、信托资金等投资企业永续债(包括新增和存量业务)有什么影响。 此前,监管对于银行永续债发行“护航”。为提高永续债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首次永续债发行前夜,央行、银保监会分别创设CBS、放开险资限制,增强市场对银行永续债的认购意愿,推进其顺利发行。1月25日,中国银行发行了400亿元规模的永续债。2月20日,央行开展了首次CBS(央行票据互换)操作,操作采用数量招标方式,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目前合格银行中仅有中国银行一家发行了永续债,因此本次操作中一级交易商换出的永续债均为中行永续债。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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