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宁波4月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浙江省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詹鑫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詹鑫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詹鑫华简历: 詹鑫华,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5.08―1990.10 宁波活塞环厂技术员 1990.10―1994.11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办事员,科员 1994.11―2013.05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工业交通科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工业科技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5―2014.02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宁波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正局长级) 2014.02―2015.07 宁波市社科院院长、市社科联主席、市社科院(社科联)党组书记 2015.07―2019.03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宁波供销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9.03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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