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新湖中宝股东宁波嘉源将其持有的新湖中宝股份70,000,000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0.81%,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5月17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宁波嘉源直接持有新湖中宝股份462,334,913股,占新湖中宝总股本5.38%,本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318,180,000股,占宁波嘉源持有新湖中宝股份总数的68.82%,占新湖中宝总股本的比例为3.70%。 宁波嘉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909,203,8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09%,本次质押后合计质押的股份数为3,799,794,675股,占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19%。 质押主要用于宁波嘉源的融资周转。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宁波嘉源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宁波嘉源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宁波嘉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头图来源:123RF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稿件,转载需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风险提示 : 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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