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律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胡春华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张纪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丁向阳国务院副秘书长 胡祖才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翁铁慧教育部副部长 余蔚平财政部副部长 方永祥退役军人部副部长 成员:徐南平科技部副部长 王江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孙力军公安部副部长 詹成付民政部副部长 游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易军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韩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钱克明商务部副部长 潘功胜人民银行副行长 任洪斌国资委副主任 孙瑞标税务总局副局长 唐军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李晓超统计局副局长 欧青平扶贫办副主任 魏地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傅振邦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章冬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程凯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谢经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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