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强监管再下一城。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称,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这意味着包商银行成为首家被接管的银行。近年来,包商银行风波不断。曾陷入“内鬼”风波,导致蒙受2亿损失。而其至今仍未披露的2017年年报及2018年各季财务报告也饱受质疑。此前,就曾传出包商银行正接受检查,部分个人业务被暂停的消息。 因严重信用风险被接管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从接管内容来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包商银行业务。建设银行组建托管工作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接管后,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近年来风波不断 包商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 目前,该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以及宁波、深圳、成都、北京共设立了18家分行、291个营业网点(含社区、小微支行),员工8000多人。此外,该行发起设立了北京昌平、天津津南、江苏南通等29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 近年来,包商银行风波不断。一年来,包商银行因至今未披露2017年年报及2018年各季度财务数据报告饱受质疑。 2018年,包商银行曾因未披露2017年年报备受关注。2018年4月28日,包商银行发布《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信息披露的公告》称,由于该公司预计4月30日前不能完成年度报告的审批程序,因此年报披露时间将往后延迟。 同年6月,其再度发布公告称“暂不披露2017年度报告”,理由是银行方面“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主要股东股权可能发生变动”。 值得注意的是,该份年报至今仍然难产。在此背景下,债券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因无数据参考,无奈宣布延迟发布包商银行跟踪评级的公告。 而早在包商银行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大公国际便指出预计未来1~2年,包商银行经营发展面临一定挑战,未来信用状况存在下降风险,并将该行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据了解,评级下调原因主要包括: 一是,监管导向变化,偿债环境承压。外部偿债环境的变化及其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短期内对包商银行财富创造能力和偿债来源的拓展形成挑战和制约,现有经营模式面临调整压力; 二是,业务拓展受限,财富创造能力减弱。另外,包商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下降明显且已低于监管标准,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偏离度较高,资本补充和信用风险管理压力较大,对业务拓展和财富创造能力形成抑制和削弱。 三是,偏离度上升,偿债来源脆弱性增加。因盈利能力下降,包商银行偿债来源与财富创造能力的偏离度有所上升。此外,包商银行股权结构分散,主要股东均为民营企业,可提供的外部支持不足。 四是,债务负担增加较快,偿债能力存在下行风险。受偿债环境承压、财富创造能力减弱和偿债来源脆弱性增加影响,包商银行可用偿债来源对存量债务的保障能力下降。 此外,包商银行还陷入“内鬼”风波。2019年3月,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行刘京鹏、牛敏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的二审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该行因两名员工在办理贷款中收受贿赂、违法发放贷款导致蒙受2亿损失。 据了解,在2013年期间,刘京鹏时任包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事业部业务经理,与时任包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事业部部门经理牛敏在办理贷款中收受贿赂,违法发放贷款2亿元,多年未收回。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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