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项金融开放措施正在陆续落地。市场、国际反应非常积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已向我们表达了在中国境内进一步发展和扩大投资的意愿,并已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提出了准入申请。”5月30日,在主题 为“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升金融全球竞争能力”2019金融街论坛年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出席论坛发表演讲时表示,欢迎有意愿来中国投资的各地金融机构与新的开放政策对接,将继续坚定履行承诺,创造中外资公平竞争环境,共同发展监管环境。 王兆星表示,不可否认,当前经济全球化确实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但解决的办法绝不是退回到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绝不能再搞闭关锁国、关税壁垒,而要通过更加公平、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体系规则,建设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的世界经济体系。 外资在华机构数量正不断增长 实际上,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从未停止,从严格限制外资机构的经营地域和经营范围到给予外资全面国民待遇。 王兆星表示,银保监会将持续放宽外资机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保险机构,以开放促进中国金融业改革。允许外资投资和设立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丰富外资银行经营业务和经营业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改进外资营商环境。 而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外资银行业、保险机构在华机构数量正在不断增长。 截至2019年4月,共有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215家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了41家外资银行法人机构,115家外资银行的分行和153家代表处,外资银行的营业机构已经达到982家。同时,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机构和14家外资保险中介机构,下设分支机构达到1800多家。共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了132家代表处。 王兆星认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带来的成果不仅使外资金融机构获益,也为国际金融业携手抗击全球金融危机、维护世界经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改革开放措施方面,2018年银保监会宣布了15条银行保险业开放措施。2019年5月1日,再次宣布12条新的对外开放措施,包括在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保险机构的持股比例水平。 王兆星表示,我国银行保险业这一轮新的开放措施覆盖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将进一步显著提升中国银行保险业的开放度和国际化程度,彰显了中国通过对外开放来促进金融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确保监管能力与对外开放水平的相适应 “在金融业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银保监会继续加强监管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仅要确保把门开得开,开得大,而且也确保金融的安全稳定。”王兆星称。 具体而言,一是进一步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原则,有效防范。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准入条件,不断地扩大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空间。吸引更多具有专业特色和专业优质、专业竞争优势的外资银行进入,进一步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主体,不断改善我们的金融供给。 “我们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将更多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程序,提升审批效率,提高透明度,不断提高外资金融机构经商的便利条件;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有效性,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充分考虑包括外资机构在内的不同类型机构在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不断建设更具有兼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规则体系,促进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在华健康发展。”王兆星说。 二是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方法,确保开放稳妥有序。 王兆星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也是金融监管从数量非审慎限制向质量和审慎制度的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金融开放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王兆星称,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管的制度建设。在减少机构准入数量限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审慎性监管,确保引入机构具有优秀的专业能力,良好的风控能力和充足的资本实力。“我们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同时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监管实践,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确保监管能力与对外开放水平的相适应。”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