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错误处理客户款项及内部监控缺失,香港证监会今日决定对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出谴责及罚款500万元。 香港证监会今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招商曾约800次违反《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将介乎68,000元至3.08亿元的资金由客户信托帐户转出。 根据公告,招商没有聘用适当职员来进行其业务,也没有设立妥善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程序以确保遵从《客户款项规则》及保障客户资产。 香港证监会称,在决定罚则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当中包括招商︰ 1)自行向证监会报告有关事宜; 2)进行检讨,以审视在有关期间内该公司规管客户款项分隔情况的操作程序及监控措施; 3)就该公司在有关期间内的客户款项处理程序委託进行独立的合规及监控检讨; 4)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及接受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和纪律行动,且并无证据显示招商的不合规行为令客户蒙受损失。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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