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面对欧美国家对垄断行为,特别是跨国垄断行为,动辄十亿、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的罚款,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垄断行为的处罚,总感觉还是偏温柔了一点。不过,能够对此做出处罚,也说明对垄断行为已经开始向“零容忍”的目标慢慢前行。 事实也是,垄断损害的不仅仅是经销商、消费者的利益,更是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要知道,没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就无法形成良币驱赶劣币的局面,无法让好企业、好产品留在市场,无法让消费者选择到自己满意的商品和服务。反过来,如果市场秩序良好、竞争环境公平,那么,就能在企业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中,让企业越来越好,让产品越来越符合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而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我们常说,欧美发达国家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很强,除了居民爱消费、敢消费之外,与消费市场环境较好,执法机构能够对损害市场环境、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打击和严厉处罚是分不开的,与既打蚊子、更打老虎的处罚理念分不开的。像苹果、微软等都曾在美国国内和欧洲受到过数十亿美元的处罚,且大多是垄断违法受到的处罚。 长安福特自2013年起,就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已经严重违反了《反垄断法》中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而从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的处罚来看,只是按照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标准罚款,明显是手下留情。按照《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按照长安福特从2013年就已经发生垄断行为了,按照最高10%罚款决不过分。那么,所罚金额就必须在4亿元左右。 虽然长安福特对被罚行为作出了回应,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并且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长安福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是,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其在全国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类似现象,也是需要其他地区的市场监管机构展开调查的。如果存在类似现象,同样需要处罚。不然,又会造成地区之间市场的不公平、不公正,造成地区之间经销商、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不平等。 当然,除长安福特之外,其他企业生产企业是否也存在不规范竞争行为,是否也存在违反反垄断规定的做法,也需要相关执法部门的调查和了解。不管怎么说,市场公平是第一位的,消费者利益是第一位的。不把市场公平放在突出位置,不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和企业。 也许有人会问,在汽车生产和消费都已出现下滑的情况下,对长安福特的处罚会不会影响汽车企业的积极性和汽车消费。恰恰相反,这不仅不会影响汽车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不会影响汽车消费,反而会增强企业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增强服务意识的动力,会促进消费者经营者更加放心地销售汽车、购买汽车,从而有效发挥汽车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 作者:云掌财经/谭浩俊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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