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再进一步,这次瞄准了政府投资超1万亿元的交通领域。 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称《方案》),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合理划分交通领域央地权责,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方案》,交通领域被切分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每个方面再进一步细分,比如公路细分为国道、界河桥梁、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国家级口岸公路、国家区域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省道、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站场等。 在细分交通领域明确之后,首要明确每个领域财政事权归谁。 以公路为例,国道、界河桥梁、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归为中央财政事权,这意味着这三项事情从规划、政策制定、监督评价、运行管理维护责任都属于中央政府。 国家级口岸公路、国家区域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被归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这两项事情的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由中央政府承担,而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道、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站场、道路运输管理等归为地方财政事权。这意味着相关事项从规划、政策制定、监督评价、运行管理维护责任都属于地方政府。 在明确交通领域各个细分事项央地权责之后,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的事项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财政事权则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情况确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8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超过1万亿元,达到11073亿元,同比增长3.7%。今年为了稳投资补短板,交通领域财政支出明显加快。今年前5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5784亿元,同比增长32.7%。 此次《方案》对交通领域央地权责划分,财政事权有所上收,基层政府支出压力会有所减轻。 《方案》称,适度加强中央政府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并要求加强省级统筹,适度加强省级政府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由基层政府承担。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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