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市场 科技 财经 商业 地产 手机版
国际 国内 产业 宏观 股市 公司 动态 行情 业界 电商 数码 手机 银行 理财 数据 金融 产经 生活 评论 观察 房产 家居 趋势 楼市

农业农村部:一旦发现“炒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http://www.tzgcjie.com 来源: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2019-07-12 15:06:01
[摘要]近期,有一批专业“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舆论,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期,有一批专业“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舆论,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上述“炒猪”行为涉嫌妨害动物防疫,严重影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破坏生猪生产秩序,严重损害养殖者合法权益。为有力打击、有效防范上述“炒猪”行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排查,规范做好病死猪处置
各地要加大对运输、丢弃病死猪等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按程序报告和处理,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各地对于被丢弃病死猪的养殖场(户),要在一定时期内对存栏生猪做好重点监测,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疫情,要及时规范处置。
二、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炒猪”行为
各地要提高警惕,积极防范,一旦发现上述“炒猪”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要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
三、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各地要加大对打击“炒猪”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要动员鼓励媒体、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等渠道,举报有关“炒猪”线索。要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养殖场(户)共同防范、及时举报“炒猪”行为,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1日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责任编辑:
首页 | 新闻 | 市场 | 科技 | 财经 | 商业 | 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