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8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这仅分别相当于当年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90.0%和54.1%,而且,同比6.8%的增速,也分别比两者低了1.5和4.2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8年农民工总量为28836万人,增量比上年减少297万人,总量增速比上年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进城农民工13506万人,比上年减少204万人,下降1.5%。农民工总量增速回落特别是进城农民工的减少,引发不少人对农民工人口红利消失的担忧。 农民工人口红利不只是“数量红利” 回应这一担忧,首先要回答何谓农民工人口红利。流行的观点是,人口红利就是人口年龄结构红利,即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由此能够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这一界定最大的问题,是用静态的视角来衡量人口红利,而并未与人口流动带来的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结合起来考量。事实上,当劳动年龄人口处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第一产业时,即便其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也不会释放出太多人口红利,反倒是伴随着大量农民工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第一产业转移到劳动生产率较高的第二、三产业时,我国的人口红利才出现了爆发式释放。 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红利固然需要足够数量的劳动年龄人口,但同时也必须以劳动年龄人口的劳动生产率有效提高作为有力支撑。现实是,目前农民工依然在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因为,虽然农民工总量增速在下降,但农民工总量增长的势头并没有改变。《报告》显示,2018年,农民工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0.6%。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工在持续下降,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民工在持续增加。这正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年初在回应“人口红利消失”时提到的,农民工规模仍在增长,而这部分人的充分就业依旧能释放人口红利。 更为重要的是,人口红利的本质不完全在于人口数量,而更多在于人口做出的贡献大于其消耗的成本。按照这一界定,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远远大于其所带来的负担。《报告》显示,2018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这仅分别相当于当年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90.0%和54.1%,而且,同比6.8%的增速,也分别比两者低了1.5和4.2个百分点。这样的差距,还是在这些年来不少人感慨农民工工资上涨得太快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两者之间的差额,再加上公共福利的非均等化对待、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等因素,农民工为城市做出的显性和隐性贡献都是巨大的。 这些因素都说明,无论是显性的人口红利还是隐性的人口红利,农民工一直都在默默做着贡献。只不过,这些年来,随着共享理念的提出和实践,农民工通过些许工资上涨、福利改善等,从自己巨大的贡献中分享了其中一部分——这绝不应当是论证所谓人口红利消失的理由,而是社会发展进步大势所趋的重要标志。 体制机制弊端削弱了农民工人口红利 虽说农民工人口红利依然在持续释放,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体制机制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工人口红利。目前看,影响农民工释放人口红利的最大问题,就是其作为劳动力,在社会性流动上的不彻底性,这直接导致农民工劳动力资源错配、劳动参与率下降等问题。 《报告》显示,2018年,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4.9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35.0%,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3.2%;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5.2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69.9%,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11.1%。外出农民工比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低了近10岁,而且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前者是后者的近2倍。 这组对比数据说明,40岁是农民工流动的重要分水岭,一旦越过这个年龄,很多农民工选择回流农村,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出现了明显的此消彼长。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其原因是,流入城市的农民工大多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这些行业对从业者的体力和精力要求较高,40岁以上的农民工从事这些行业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只能退出。 而且,由于流入城市的很大一部分农民工没有能力和条件实现举家外迁,40岁之后,赡养大多已进入60岁以上老龄阶段父母的压力也在与日俱增。双重因素作用下,回流农村就是最好的选择。对于回流农民工来说,不要说其中有一部分直接就转回了第一产业,即便是在当地从事非农产业,其劳动生产率也会明显低于在城市就业,这无疑是显性的人口红利损失。 明白了外出农民工面临的困境,也就会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我们不需要从数量层面担忧农民工潜在的人口红利了。目前,我国农村待转移劳动力是充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仍有30%的劳动力在第一产业就业,匡算下来大约是2亿人,而高收入国家这一比例平均仅为3.2%左右。这说明,从农民工的供给侧看,刘易斯拐点还远未到来。只是,由于“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问题、高龄农民工很难在城市立足的问题等,大量的待转移劳动力不得不“蛰伏”在农村,难以实现向城市的稳步有序流动。 新的人口红利来自农民工更合理的流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9.58%,虽然这个数字一直在稳步增长,但是距发达国家平均70%以上的城镇化率还有较大差距。尽快缩小这一差距,实现农民工更加顺畅地向城市流动是重要的、有效的途径。 一方面,应当提升城市包容性,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接纳农民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词是“包容性”,就是要创造条件让城市更多更好接纳为其做出重要贡献的农民工,特别是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消费习惯上与城市契合度更高的新生代农民工。 当然,实践中尤其应当避免搞选择性落户,即宁要一小拨高层次人才,不要一大批农民工,而应打破观念上的束缚,把农民工当作一笔重要的财富,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方式,逐步促进农民工在城市稳定就业,进而落户定居。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就学问题,只要这一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在目前以子女为中心的家庭模式下,大量农民工为了子女将来更好的教育和发展,也会想方设法在城市稳定就业、就地扎根。 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大量40岁以上的农民工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是城市的损失,更是农民工的无奈,因为靠身体红利支撑的工作,遵循的是边际效应随年龄增长递减的规律。而提高农民工劳动参与率,不是要挑战这一规律,进一步挖掘农民工身体红利,因为这既不符合共享理念的要求,又不具有长远的可持续性,而是要逐步提升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竞争的人力资本,这就需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稳步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扩大农民工社会参保率、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等措施,让他们有更多能够靠阅历、靠经验立足岗位的资本。换言之,就是让大量农民工的人力资本能够随着其职业生涯的增加而同步增长,这样既可以有效提高农民工劳动参与率,也能在客观上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培养大批高素质产业工人。 (作者系农民工问题研究者)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