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7月18日消息,经交易商协会2019年第7次自律处分会议初审、2019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复审,决定给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6个月。自律处分决定自2019年7月15日正式生效。 经查,中兴华作为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娃科技”)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对洛娃科技受限资产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针对洛娃大厦AB座已被洛娃科技抵押事项,在获取了相关产权证书的情况下未履行进一步的核查程序; 二是对洛娃科技大额银行存款的函证缺失、对洛娃科技业务往来科目函证等底稿不全、对洛娃科技营业收入获取的审计证据严重不足,中兴华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加以验证的前提下,即对洛娃科技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此外,中兴华对协会自律调查未予积极配合,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书面材料。经两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中兴华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场调查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违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给予上述自律处分。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上承担着“守门人”的关键职责,理应恪尽职守、归位尽责。中兴华在相关发行人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失、获取审计证据严重不足,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工作开展严重未勤勉尽责,理应予以严肃查处。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从严实施自律管理,督导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尽职履责、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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