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2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双百企业”推进综合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了九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打通改革堵点。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并组织开展的综合性国企改革示范行动,目前有超过400户央企子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入围“双百企业”名单。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此次印发的通知,也就是我们简称的“双百九条”,本着“出实招、解难题、求实效”的思路,力求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就混改审批程序,通知明确,对央企所属的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双百企业”,其混改方案由央企审批;对央企所属的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双百企业”,其混改方案由央企审核报国资委批准;地方“双百企业”的混改方案决策与批准程序按照各地国资监管相关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各央企和地方国资委指导推动“双百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出“双百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试点名额限制。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科研、设计和高新技术类“双百企业”的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可以报经集团公司或地方国资委批准后实施,并要求有关“双百企业”应当在相关持股方案中明确关于加强对实施、运营过程监督的具体措施,坚决防止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 通知还围绕对“双百企业”的授权放权、工资总额管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等,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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