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8月13日电(记者吴茂辉)自今年10月1日起,海南省将推行滚动年报制度,商事主体可自主选择年报时间,任意选择一日作为申报日,任何时间均可自主更正年报公示信息,休眠期间可免于报送年报。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规定,对年报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便利商事主体自主年报,降低年报成本,解决集中年报的拥堵问题,强化商事主体的主体意识,构建长效常态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根据规定,年报时间不再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可任意选择一日作为申报日,自申报日起两个月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选择申报日的,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自行确定申报日的,须满5年后方可申请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关管理企业不实行滚动年报。 规定明确,暂不开展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无需报送年报。同时,可自主更正年报信息,年报公示信息更正不再限定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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