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首个新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正式出炉,利率市场化再向前迈出一步。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短短3日间,已有数家银行已发行挂钩LPR的贷款,同时利率互换(IRS)交易也已启动。 其实,LPR早在2013年就已经问世,但由于当时贷款基准利率仍存,且LPR并无明显波动,市场的借款方就没有动力去锁定LPR贷款利率,这也导致LPR利率互换鲜有人问津。不过,随着原先的基准利率渐渐淡出、利率波动逐步加大,未来衍生品活跃度有望提升。 LPR利率互换交易升温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数据显示,8月21日共有13家机构开展了LPR利率互换交易,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中信证券等。当日,挂钩LPR的利率互换交易进一步活跃,共计成交17笔、名义本金合计18.6亿元。 CFETS还提及,其中,交通银行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达成了首笔挂钩5年以上LPR的5年期利率互换交易,推动LPR 5Y的互换期限向长端延伸,进一步完善了互换利率期限结构。交行与其客户企业开展了挂钩1年期LPR利率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代客交易,帮助客户将1年期的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基于1年期LPR利率的浮动利率贷款,助力市场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的传导。 “如果一家企业有一笔固定利率的贷款,则银行可为企业做一个代客IRS,即可将客户的贷款转成浮动利率,银行转为付固定利率。”交行金融市场业务中心高级分析师杨一成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这其实也是旨在打通市场利率和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因为就目前来看,各界预期LPR利率下行。“ 记者也获悉,浙商银行同日达成一笔金额为7700万元的以LPR为基准的代客利率互换业务,对手方是一家民营企业。该企业年初在该行获得一笔固定利率贷款,通过一年期利率互换业务将贷款的固定利率转换成LPR加固定点差的浮动利率。 8月20日的首次新LPR报价处于预期内,1年期报4.25%,5年期报4.85%,“正因首次LPR报价没有过低,市场对9月20日前调降MLF利率的预期也在升温。”某国有大行交易员对记者表示。 法兴银行中国经济师姚炜也对提及,8月24日,一批MLF将到期,如果央行选择当日对其进行展期,那么可能会同时降低MLF利率。“但我们认为可能要到9月,尤其是本月20日的LPR最新报价较早前已有下行。此外,央行如果要下调MLF利率,时间点应该在更新LPR(每月20日)之前更为合理。9月7日和17日是下一批MLF到期的时点,届时调整政策利率可能更为合适。” 银行仍需逐步过渡 只有当LPR市场参与者以及贷款存量足够大,例如达到50%以上,企业对利率波动的管理意识就会增强,从而更好地推动及参与LPR利率互换市场。但就目前而言,LPR贷款只是刚刚起步。 8月20日,渣打宣布已完成对苏宁易购等客户的基于新LPR的贸易融资放款。此次贸易融资的放款共八笔交易,总额达3100万元;同日,浙商银行完成了首笔挂钩LPR浮息贷款的投放,该笔3500万元的贷款投向一家民营企业,相比企业原有的融资成本降低了约20bp。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多位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对公业务人士,多数仍表示目前尚未发放LPR贷款,并认为银行、企业对LPR的接受仍需时间,新增贷款的转换也需时间过渡。 某国有大行分行行长对记者提及,“其实早前我们在贷款报价时,已不是按照基准价格进行上浮或下浮,更多是按照绝对数去报价,这要看企业的风险评估情况以及与银行的整体业务关系,某种程度上已经市场化。所以,定价机制的改变对银行贷款定价改变不大,尤其是国有大行早前的利率已经是市场上较低的,但LPR将改变企业对利率固定不变的刻板印象。” 央行此前也提及,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存量贷款的利率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此外,央行也会将银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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