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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