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男童电梯坠井身亡,孩子在书店出了意外,失去了年轻的生命。父母伤心欲绝,将书店告了,追究其未尽到安全保障管理职责。近日,宜兴法院受理了这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纠纷。 小朱是一名16岁的初中生,平时去书店五楼的培训中心上课。去年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从五楼走下楼梯时,正与同学互传一个气球。到四楼电梯口时,同学中有人提议把这个气球挤破。尝试多种方法未果,小朱将手中的气球用肚子顶在了电梯层门上。只听“嘭”的一声,电梯门在上端仍与墙体相连的情况下,下端竟突然与墙体脱开,小朱猝不及防跌入电梯井内,虽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去世。小朱的父母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把书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0多万元。 本案中,双方就小朱是否有过错,书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需承担,应承担全部责任还是补充责任等问题产生了分歧。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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