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我希望通过我的经历,让更多人知道乙肝携带者不应该被就业歧视,我们都可保护自己平等就业的权利。”男子因乙肝被拒录引关注!代理此案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海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都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同时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公司赔偿小林的各项损失费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杭州一企业存在对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情况,被拒录的男子小林(化名)将其告上法院。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家公司赔偿小林各项损失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