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近日,成都共享单车遭城管执法,共对辖区内100余辆共享单车进行了清理。昨日下午,城管人员仍在陆续往城管办大院内运送街面发现的共享单车。 针对此次执法行为,市城管委认为,共享单车的执法主体不应是城管部门,并且应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11月25日上午10时许,站在华阳街道辖区的街头,打开近来时髦的共享单车软件,所有的单车都密集地定位在华文巷里。24日,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100余辆共享单车进行了清理,城管办认为,共享单车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经营活动”的条款。 华阳城管解释 不反对新生事物 但需规范管理 华文巷内是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所在,与街面上的情形不同的是,归属不同公司的共享单车整齐地摆放在城管办院内。“一共100多辆。”执法科周科长告诉记者。现场记者注意到,城管办收回的单车中,除了4辆永安行车辆和6辆1步单车的车辆,其余均来自摩拜单车。25日下午,1步单车方的工作人员开着拖车来到城管办院内,希望能将单车运走,来自摩拜单车的成都运营经理也来到城管办进行沟通,但他们被城管执法人员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所有权文件。截至下午4点半记者离开时,院内的共享单车仍未被领回,而在15:03和16:28,两辆执法车又分两次运回了共4辆共享单车。执法科周科长向记者表示,待共享单车所属公司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所有权证明等文件后,即会对单车进行发还。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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