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初一学生小李在拉架过程中用铅笔刀将小张脸部划伤,小张因此面部留下一条10厘米的疤痕,经多年整容治疗花了3万多元费用后,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整容费用。日前,房山法院判决支持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小李与小张原是北京某校初中同班同学,2011年4月的一天,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发生了肢体冲突,班主任发现后对两人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两人互向对方道歉了事。怎料小李的姐姐得知此事后找小张进行质问,两人再次发生口角,争执中小李的姐姐给了小张一记耳光,此时小李恰巧经过,在给两人拉架的过程中,小张被小李手中所持的铅笔刀划伤左脸。 经北京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张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偏重)。当时,因小李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未予立案。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2012年小张曾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的监护人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得到法院的支持。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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