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 男子商场内坚持抽烟被拘3天,还当着保安的面抽了两口。如果你以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最多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那你就错了。根据《消防法》规定,情节严重是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的。近日,一名男子在嘉定区博乐路的小商品市场抽烟,无视禁烟标志,且不听劝阻,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天。 3月20日下午,谢某和妻子来到位于博乐路的嘉定小商品市场内购物。在此期间,谢某无视市场内的禁烟标识,一边闲逛一边抽着香烟。 周围有市民看不下去,上前多次劝阻,反而遭到谢某恶言相向。接到投诉后,保安许先生立即赶到现场对其进行规劝,但是谢某仍然我行我素,甚至当着保安的面又继续抽了两口。 在控制住谢某后,保安立即报警,直到被带到拘留所,谢某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据嘉定消防支队的黄警官介绍,根据《消防法》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最终,谢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 实际上,谢某并不是因为抽烟而被拘留的第一人。2011年3月23日,轨交3号线虹口足球场站,一名男子在车站上行线道床旁的电缆井旁点燃了一支烟,被行政拘留3天。2014年至2015年1月底,在多次告知劝阻无果后,七浦路服饰商业街有12人因“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被公安消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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