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高中生追加95个流量包引关注!高中生小明以短信方式订购了95个10元流量加油包,产生了套餐外流量通信费2325.37元。前后产生3月流量费人民币4248.60元、4月流量费1281.20元,总计达5529.8元。2017年2月16日,普陀法院认为原告王先生要求被告移动公司退还电信服务费用的诉请缺乏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用掉15G手机流量后被关闭上网功能,高中生小明又用父亲的身份信息,恢复上网功能,订购95个10元流量加油包,直到产生5500多元流量费才被发现。 之后,小明的父亲王先生以“移动公司未尽核实审查义务”为由,不认可服务收费,将移动公司告上法庭。 3月29日,记者从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审理认为,小明拨打被告客服电话要求恢复上网功能等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王先生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用的诉请缺乏依据,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高中生:短信订购95个流量包 据法院介绍,2012年10月,市民王先生在移动公司网点办理了家庭网套餐服务,自己使用主卡号码,并将3个绑定的副卡号之一交由儿子小明使用。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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