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审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原告仝先生起诉朱女士要求其返还共同经营店铺钱款84万余元。因朱女士修改支付宝账号密码,至仝先生使用店铺钱款,故向法院提出申诉。 据悉,仝先生和朱女士曾是恋爱关系。2009年,朱女士独自经营一家淘宝代购店铺;2015年底,朱先生以帮忙为由,同朱女士共同经营了这家店铺;店铺一直绑定的是女方的支付宝账号。2017年2月25日,朱女士签署了仝先生拿出的一张协议,协议明确朱女士自愿放弃店铺支付宝账号经营权、所有权及支配权,账号所产生的债务和利润一并转移由仝先生承担。 2018年1月21日,朱女士修改了店铺支付宝账号密码,仝先生因此无法使用该账号。4月,朱女士回归经营店铺。仝先生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返还今年1月20日至4月17日间的账户余额,并返还店铺经营款84万余元。 今日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表示,两人已经达成了协议调解:双方约定女方在2058年5月18日前,向男方归还40万,每年还一万元。目前,仝先生已经向法院申请撤诉。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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