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普通旅客列车K1301上遭遇二手烟,大学生李晶(化名)将哈尔滨铁路局(后更名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该案被称为国内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令哈尔滨铁路局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 遭遇二手烟 大学生起诉铁路局 2017年6月,刚刚考入大学的李晶乘坐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到天津旅游,三天后又乘车返京。一上车,她发现列车上“烟雾缭绕”,充满了浓浓的烟味,当时她就觉得周围的空气特别差。 李晶发现,虽然乘客是在抽烟区抽的烟,但整个车厢都是烟味。她还发现,在她乘坐的往返两列列车上均设置有吸烟区,在列车吸烟区抽烟的人里面,不但有乘客还有列车工作人员,乘客似乎已经见怪不怪,没有人阻止,工作人员也没有对乘客的抽烟行为进行劝阻。 李晶认为,在她乘坐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种做法并不合理。随后,在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无果后,李晶起诉到法院。 李晶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台、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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