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近日,一则乘客开门伤人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关注,据悉,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秦女士受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廖先生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秦女士诉至法院,向司机廖先生、乘客颜女士、滴滴公司及两家相关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等共计4万余元。 乘坐网约车的颜女士抢开车门,将骑车人秦女士碰伤,昨天下午,海淀法院对这起网约车引发的五方赔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除了保险公司要承担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外,作为网约车平台的滴滴公司需要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认为,网约车司机接受网约车公司指派从事客运活动,滴滴公司对其指派司机履行其客运合同义务的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件 被车门碰伤 骑车人索赔 38岁的秦女士诉称,今年6月17日8时40分,在海淀区小营西路毛纺路,她骑车由东向西行驶时,遇到廖先生驾驶的重庆号牌小客车。廖先生车内乘客颜女士开车门时,与自己发生碰撞。 乘客颜女士回忆,她通过滴滴软件乘坐廖先生的车辆,当时路上比较拥堵,而且距自己的目的地很近,她于是经廖先生同意在路中开车门下车。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秦女士受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廖先生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秦女士诉至法院,向司机廖先生、乘客颜女士、滴滴公司及两家相关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等共计4万余元。 作为被告人之一的颜女士则认为,她与滴滴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廖先生作为网约车司机,应当在运输途中保证其上下车环节安全。廖先生在行驶及停车时,应当对当时车辆通行状态及周边安全隐患有预期,但廖先生未尽到其职责。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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