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人民警察法拟大修你知道吗,新华社3日报道称,修订草案稿从原有的52条增加至109条,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其中不乏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内容。据悉,“现行的人民警察法是1995年开始实施的,20多年的时间过去,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说,武器使用情况在实践中非常复杂,也出现了一些滥用武器的问题,所以需要法律进行明确的规定和授权。 公安部网站12月1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对这部法律进行修订,体现了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落实,有利于提升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也有利于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更好维护公平正义。 拟对可使用武器情形作出规定 【修改】与现行的人民警察法相比,修订草案稿新增了对人民警察可使用武器的情形。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二)实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三)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骚乱、暴乱、行凶、脱逃,以及劫夺上述人员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行为的; (四)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五)以暴力、危险方法抗拒、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按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为了拦截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且拒不听从人民警察停车指令的车辆,或者为了排除危及人身安全的动物的侵害,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持有武器的人民警察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拒不听从该人民警察保持安全距离的指令,或者接触其武器时,有权根据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使用武器。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