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男下属告性骚扰,性骚扰的竟然还是一个男的。这两天,“某银行高管性骚扰女下属事件”在朋友圈持续发酵,对于职场性骚扰,大家都有很多疑惑。在国内,由于职场性骚扰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原本就不多,能胜诉的更是凤毛麟角。昨天,记者在鄞州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曾审理过一起男下属起诉男上司“性骚扰”的案件,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通过这起案件,也许可以找到答案。 起诉的员工姓方(化名),年纪不大,不是本地人。2013年9月,方某通过网上应聘,当场面试后,入职宁波的一家公司工作。签了3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果单位不满意,可以随时跟他解除合同。 方某说,一开始,他是准备好好干的,但没想到入职没几天,就发生了一件让他感到万分尴尬和愤怒的事情。“公司经理是个男的,那天他让我去宁波一家五星级酒店,说有公事要谈,我毫不起疑就去了,但去了之后,我才发现对方是为了对我进行性骚扰,对此我断然拒绝。” “因为我不愿意屈服,2个月后,对方就将我开除了,并采用高科技手段对我的手机通讯进行干扰,给我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 方某说,他跟对方交涉多次,至今未果。去年年中,方某将这名公司经理告上法庭,认为该公司经理侵犯了他的人格权,请求判令对方赔偿他精神抚慰金1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双方当事人都到了,都没有请代理人。案子适用的是小额速裁程序,一审终审。 庭上法官问方某有没有任何证据向法庭提交,方某表示没有。庭审结束后,鄞州法院以缺乏事实依据为由,当庭驳回了方某的诉讼请求。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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