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报告》专题八题为《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在这个专题中,央行对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进行了总结分析,在肯定科创板多项制度与成熟市场接轨的同时,也提出了三方面政策建议。 央行表示,经过七个多月的筹备,科创板于2019年6月13日正式开板,首批25家公司已于7月22日正式上市交易。下一步,宜充分发挥科创板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探索完善资本市场发行、交易、退市机制,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发展大局。 根据报告盘点,科创板拥有五大制度创新亮点,分别是更富包容性的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市场化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灵活高效的交易制度;试行保荐人“跟投”制度;以及更严格的退市制度。 与此同时,央行也指出,科创板多项创新制度已经与成熟市场接轨,但也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建议下一步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尽快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大幅提升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可考虑借鉴2018年10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成功经验,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涉及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的联动修订,加快构建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 二是,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 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渠道,可考虑利用上海已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的有利契机,探索培育中国特色的集团诉讼制度,让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在举证责任方面,鉴于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具有专业性、复杂性、隐蔽性等特征,难以举证、查处困难,可考虑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通过辩方举证解决举证困难问题。 三是,建立科创板动态评估机制。 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过程中,定期对相关制度安排进行动态评估。试点成熟一项推广一项;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尽快根据试点相关情况进行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报告提到,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安排。科创板及相关创新制度的推出,有利于丰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更具弹性的资本市场,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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