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深圳市住建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 该《措施》本来是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但是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些棚户区改造的措施和住房租赁有很强的关系。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措施是怎么样的。 (十一)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广“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公共住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只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进行实施。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的额,由我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及其他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十三)支持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区政府应当坚持以租为主的原则,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租售比例。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 可以看出《措施》中的亮点有三: 一、推广“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公共住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三、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共有241个城市村+1009个老破小小区,而关内只租不售的棚改区面积占很大一部分。在《深圳市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中,深圳提出将供应30万套商品住房+40万套保障性住房(含人才性住房)。 这次深圳提出将棚户区改造为只租不售的房屋的措施,体现出了深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决心。深圳也有望成为国内第一个实现“住房公有制”主导的城市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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