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俄罗斯的蜜月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个大概,两个国家没有结盟,却更像是盟友,或者像夫妻。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公司及公民在中国的表现,就很能引起关注。 这一次,这家叫伊斯顿的公司成了中国法庭上被告。而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却是一名纯正的俄罗斯人。这家公司曾经被指控,参与了对中国股市的大崩盘。 期货市场曾经被下了一颗猛弹,一个名为伊士顿的公司利用320万的资金额度短期内迅速放大,获利高达20多亿人民币,上海公安部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最终破获这起操纵期货市场的犯罪案件。 以下是此次案件的原文报道: 从《上海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操纵期货市场犯罪案件》报道中分析:伊世顿账户组通过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申报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最新价格,实现包括自买自卖(成交量达8110手、113亿元人民币)在内的大量交易,利用保证金杠杆比例等交易规则,以较小的资金投入反复开仓、平仓,使盈利在短期内快速放大,非法获利高达20多亿元人民币。
“通过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单从字面上看,不知道这个行为本身哪一点犯法,然后在一段“定罪”的文字里,用这句话开篇,真是诛的一手好心。 该公司账户组......成交价格与市场行情的偏离度显著高于其他程序化交易者。 如果说的不是申报价格,而是成交价格,那问题就显而易见了,不过看到这句话不禁产生疑问,为什么已经偏离了市场行情的价格还能够成交?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伊士顿团队入驻中国市场的因由。 2013年,伊士顿团队进军中国境内市场,尝试与一些国内的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这时国内对冲基金,程序化交易还未兴起,一些境内机构很乐于与这样的团队合作,已达到学习境外交易策略的目的。
伊士顿公司的头儿,这算是金融界的白富美嘛? 然而那时国内市场没有形成针对程序化交易的有效管理体系,法律存在空白。尤其像伊士顿这样的公司采用多种手段隐蔽身份和资金来源,更是对监管形成一个重大的挑战。 2014年年中,一家公募基金与伊士顿有业务合作,当时伊士顿提出与这家公司合作高频量化期货投资产品。 当时这家公司对此不太了解,伊士顿有海外团队,有高频交易经验,所以双方约定先用少量资金合作测试,看看量化模型的有效性。 产品主要以股指期货为投资标,股指期货品种主要以IH、IF、IC合约为主,交易量占据市场百分之三。经过长达一年的合作,总获利3.3亿元。 如此大的利润是如何形成的呢?我们中国期货市场的“市场行情”,指的是交易所没过五百毫秒发送的一次市场快照和上次成交情况。这个“行情”数据是一个阉割产物,因为有大量的委托单以及成交信息是被过滤了的,除了交易所自身,外界收不到这些信息,那么大家都知道五百毫秒更新一次的市场数据,事实上,这五百毫秒内发生了什么情况,完全是一个暗箱,你在这五百毫秒内开出了一张买单,理论上不会有人在更新数据前看到这张单子,所以就不会存在“因为看到一张买单就愿意成交”的对手盘,所以这张单子会不会成交,是一个随机事件,所以只能说,中国的市场行情真的不够全面。 从这一段可以了解到,中国期货市场存在一个五百毫秒的“暗箱”,理论上不会有人在这五百毫秒之内做什么操作,但是如果考虑自买自卖的话,这件事就变成了可以操作的事情,该公司就是通过高频挂单,“平均下单速度达到0.03秒一笔,一秒最多下单31笔”,然后通过自成交,实际上就是通过大量的自买自卖,人为在五百毫秒内制造出更多的成交数据。 那么这个成交数据价值在哪呢?就在于有了具体的成交量,就可以了解市场的深度,比别人多知道一些信息,自然就可以设计出更好的交易策略。
最后我们来看待一下,这种交易行为是“违法”的吗?是否违法只能由法律人员判断,但以交易角度来看,通过这种自成交行为来制定更好的交易策略,至少是一种作弊行为。再加上其他人所说的,通过绕过期货公司柜台系统取得直连交易所的通道,开多个交易账户规避自成交审查等,都是明白无误的违规行为。 更多关注:京财时报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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