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I对于上市公司停牌行为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如果出现任性停牌的行为,将直接被踢出MSCI指数。在本栏看来,监管层应该借着“入摩”的机会彻底根治A股上市公司任性停牌的顽疾。 从目前来看,A股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确实有进一步规范的必要,有些停牌并非不可避免。例如,A股上市公司新天然气拟约25亿元收购港股上市公司亚美能源50.5%的股份。然而,港股上市公司亚美能源一直在连续交易,但A股新天然气已经停牌近3个月的时间,这样的停牌显然不太合适。 按道理说,A公司收购B公司,对于B公司的股价影响显然更大,如果停牌,B公司也应该先行停牌。但现如今,A公司却借着收购事项长期停牌,虽然说确实避免了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可能,但难免有停牌过度之嫌。 此外,A股上市公司在披露了重组方案后一般不会第一时间复牌,而是继续停牌,理由则是要接受监管层的事后审核。在本栏看来,监管层的事后审核很有必要,但并不需要非得停牌审核,上市公司在披露重组草案后就应该予以复牌。 事实上,有一小部分股票的停牌也是迫于无奈,大股东把股票质押给金融机构,然后股价下跌,大股东没钱追加保证金,又不想让金融机构强平持仓,于是就停牌等着大盘回暖,或者借机筹划重大利好以保安全,这种做法属于典型的任性停牌,应该坚决予以制止。毕竟长期停牌积累下来的不一定是股市的回暖,还有可能是更大幅度的下跌,而且金融机构在停牌期间也还会继续向大股东收取利息,这样当股票复牌时,如果没有人疯狂追捧,大股东持股仍然难逃被平仓的命运。也就是说,大股东质押股票引发的风险,不能用停牌来转嫁给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 在本栏看来,大股东持股如果仍在限售期,则不应该拥有被质押的权利。如果真有金融机构非要给大股东贷款,那么当股价跌破平仓位的时候也只能忍着,毕竟限售股就是限售股,发放贷款的时候金融机构就知道是限售股,在跌破平仓线后却要强行平仓并不合适。因而本栏认为,真正阻止大股东乱停牌的办法是不让他们承担强平风险;金融机构不能强平大股东限售股,自然也就谨慎发放贷款,质押率会下降,平仓线会降低,那么相关的金融风险也会因此下降。 如此一来,上市公司为规避大股东平仓风险而乱停牌的情况就能够有效缓解,再加上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停牌规则的进一步完善,遵循“能不停的就不停,非停不可的则少停”原则,则能彻底根治A股任性停牌的情况,届时A股市场距离成熟股市也就又进了一步。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竞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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