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9月11日讯,近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发的《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2018年10月15日前,再提交89项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要求递交的89项材料,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材料不真实性,实行“一票否决制”。 补充通知要求,对于材料清单,网贷机构需要补充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制度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数据统计、存管银行、信息披露、信息安全、说明类文档、其他资料等9类共89项。 此外,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北京P2P网络借贷行业合规自律检查工作的公告》。公告指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将对北京市P2P网络借贷)机构开展行业合规自律检查。本次合规自律检查目的是,督促北京市网贷机构合规经营,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定位;同时,正本清源、市场出清,引导行业良性退出。 公告显示,本次的自律检查由北京互金协会主导,自9月10日启动直至11月30日结束,为期80天;检查组对以下十个方面进行严格检查: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 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 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 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 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 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 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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