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据支付之家网报道,为防范系统性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良性循环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央行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7]217号文),并下发了持证支付机构自查内容。 此次无证支付机构整治工作,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整肃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也将从严惩处违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市场主体,坚决整治严重干扰支付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规范支付业务活动,从根源上净化支付服务市场环境。此次整治行动将以持证机构为切入点,全面检查持证机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违规行为。 目前,人民银行曾公开表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一是开展商户资金清算,即所谓“二清”行为。无证机构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结算;二是从事其他收单核心业务,包括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等业务活动。 第二类是无证经营网络支付业务。一是采取“大商户结算”模式,即用户支付资金先划转至网络平台账户,再由网络平台结算给其平台下挂商户;二是开立类支付账户的电子钱包,具有充值、消费、提现等支付功能。 第三类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一是单用途预付卡机构擅自扩大应用范围,实现跨法人商户应用,如一些地方的公交单用途卡跨领域、跨地区拓展使用;二是无证机构发行与受理跨法人、跨领域、跨地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检查对象除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为,还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等等,也就是说类似于厦门民生清算中心也将是重点整治的对象。 此次整治行动,如发现有无证机构从事了支付业务,则将责令中止支付业务,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将面临取缔和处罚! 据悉,同时,人民银行同步下发了持证机构自查内容。自查内容包括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终端主密钥与网络支付接口管理、交易处理、资金结算、客户备付金管理与账户开立、账户开立与使用合规性、内部过渡账户开立情况、收单外包业务管理、代收付业务开展情况、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各项责任履行情况、风险事件处置情况等多个内容。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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