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税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在中央推动下,央地财税关系正一步步理顺。 国务院办公厅2月8日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八大类18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力争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现有财税体制可追溯至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与之对应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则是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大量增加,原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保障方式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情况。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不够清晰;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保障没有基础标准,地区间实际支出水平差距较大;有些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支出责任偏重;中央和地方部分财政事权不够清晰、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具体到社会大众,则涉及养老保险统筹、异地就医、教育等诸多领域的民生问题。 改革的导向也是解决民生问题,《方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特征是具有福利性质,与民众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率先在这些领域突破,可以让民众更有获得感。 当前需要解决的是,政府提供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央、地方财政职责划分问题。以往民众享受到了基本公共服务,但不知道这部分资金到底是来自中央还是地方,或者两者比例如何。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央与地方权责不清,对部分地区公共服务发展造成些许阻碍,以及让各省区之间的公共服务壁垒难以减少甚至消除。 从目前设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7个事项来看,31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被划分五档,中央、地方承担不同的分担比例。从发达的北京、上海中央仅分担10%,到欠发达的广西、贵州、青海等12省区中央分担80%,背后反映的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人口等既有格局现状。 实际上,不少省区内部经济发展水平等状况也大不一样,如苏南苏北、珠三角和广东其他地区等。因此,要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方向发展,下一步应该关注省以下各级政府在这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的分担上。 在目前设定的7个事项之外,其他领域也应陆续跟进。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逐步实现全国统筹,未来条件成熟时,这部分事权划归中央政府,中央承担主要支出责任;其他医疗等社保基金逐步实现省级统筹,这些事权主要归地方,由地方承担主要支出责任。 当然,理顺央地财税关系必然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阻力不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统筹设计,稳妥推进,且改革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与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改革相结合。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解决民生问题成为重点,可以说,理顺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关乎民众诸多切身利益。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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