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证监会颁布了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该《规定》完善了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促进行业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所谓《规定》是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的基础性文件,证监会依据该《规定》每年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评级,评级结果将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市场准入和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等方面产生影响。显然,这个《规定》不能一成不变,而应根据证券业经营变化做出及时修订。 显然,修订《规定》是适应日益发展的证券行业的需要,也是不断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体现。而且,原《规定》虽经历过两次修订,但股市经历了若干轮大起大落,证监会主席已换了三茬;尤其,目前监管部门整治证券市场乱象的力度空前绝后。原有《规定》明显无法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及监管当局的监管需要。 而且,此次修订《规定》比较慎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加符合证券市场实际。修订后的《规定》共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维持分类监管制度总体框架不变,集中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完善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三 是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促进行业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四是突出监管导向,引导行业聚焦主业;五是为持续完善评价体系留出空间,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尤其,新修订《规定》细则更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监管态度: 一是加强评级指标的完善,如将“承销与保荐业务”修改为“投行业务”; 二是加强证券市场的全面风险防控,如将“动态风险监控”修改为“全面风险管理”,将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等纳入考量范围; 三是加大对低容忍度行为的扣分分值,如增加扣分项“公司被实施暂停业务许可行政处罚,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的,每次扣8分”; 四是根据各项行业业务排名进行加分,如根据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或者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等业务指标取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 分; 五是明确证券业协会在评级中的职责和业务,如委托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合规管理能力、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专项评价。 因而,新修订的《规定》将更加激励证券公司依法守规开展证券业经营,并为获得监管当局较高的评级结果,必然会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尽可能在加分项上做得更出众些,并收敛扣分项行为,对堵塞弄虚作假、规范证券公司行为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实施新修订的《规定》可让证监会根据评级结果对证券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更加提高监管效率;更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确保广大普通投资者利益,还可将中国证券业向标准化、国际化、现代化方向推进一大步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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